上文有說到0 – 18個月的嬰兒時期,是心理學家Eric H. Erickson的人格發展論中的第一個階段。今天接著說第二和第三個階段。

1歲半至3歲時對兒童性格發展的影

這個歲數,屬於人格發展論中的第二階段。此階段的兒童會探索獨立自主,及羞愧的體驗。

他們會變成頻繁走動,發現自己有不同的能力。例如由父母身邊走開,嘗試穿衣服和鞋子,自己決定玩甚麼玩具,穿那件衣服,吃甚麼食物等。

如在此探索過程中,兒童得到足夠的鼓勵和支持,他們就會變得自信,相信自己的能力。

相反,如果兒童在此過程中,經常受到責備,或父母事事代勞,根本沒有機會發展獨立自主。那麼兒童就會變得缺乏自信,對自己的能力感到羞愧,變得依賴。

父母怎樣鼓小朋友獨立自主呢?

Eric H. Erickson提醒,在安全的環境下,父母鼓勵和容許小朋友自行去探索自己的各種能力,是非常重要的。

例如,當小朋友嘗試自己穿衣服時,父母要有耐心等他多作嘗試,直到他嘗試幾次後,主動請求幫忙,才提供協助。

這過程是讓小朋友能有發展獨立的機會,但又避免了小朋友因太多失敗而失去信心。

父母在過程中要取得平衡,不能事事為小朋友代勞,但又不能責罵小朋友,或任由他不斷失敗,以致自尊受損。

3 5 歲時對兒童性格發展的影響

此是Eric H. Erickson人格發展論的第三階段,此階段的小朋友是最活躍和發展得最快的。

他們會認識學校內的同學,發展人際關係。他們會自行決定玩甚麼,甚至自行創造出不同的遊戲。此階段最重要是讓他們玩,因為他們能從中發展積極主動,及與他人互動的能力。

如果小朋友能在容許的情況下,充分發揮他們創造力,他們就能發展主動,自信與他人互動,及自行作決定的能力。

相反,如此過程中,他們受到責備。例如,當他們問父母許多不同的問題,引來父母的責備,就會產生愧疚,覺得自己是個麻煩的小朋友。

太多的愧疚,會令小朋友壓抑自己,減少他們的創造能力。

但Eric H. Erickson也提到,適當的愧疚是需要的。例如小朋友做錯事,引來父母責備,愧疚會令他們有善惡之心。

父母最重要的是從中取得平衡,既讓他們自行探索創造,又令他們知對錯,有善惡之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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